我要办理
选择要办理的事项,直接定位到对应操作说明。
合约账单汇总所有应收应付的整张账单,是确认「应收应付口径」的入口:查整体收付情况、核对生成结果、发起催收、调整或作废账单都在这里办理。
一、账单查询与生成规则
操作入口:管理后台(电脑端)→ 财务 → 合约账单。
操作前提:目标业务(签约、预定、退租等)已在系统中办理,账单已生成。
操作步骤:
- 进入「财务 → 合约账单」,页面按账单状态分组展示所有应收应付记录,顶部状态标签可切换逾期、待收、待付、已结清、已作废等视图。
- 在搜索栏按房源地址、客户姓名或电话查找目标账单;列表上方同时汇总显示应收金额、已收金额、未收金额。
- 核对账单摘要、费用周期、应收或应付金额、已收或已付金额及当前状态。
- 需要查看每个费用科目时,进入账单「详情」,或到「财务 → 账单明细」按状态筛选(见 7.2)。

账单生成时机:账单大部分由系统自动生成,少数场景由人工新增或导入。了解生成时机,才能判断「该有的账单有没有、金额对不对」。
| 账单类型 | 生成时机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租约账单(租金) | 合同签约后自动生成 |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拆分为各期账单,带期数与总期数 |
| 押金账单 | 合同签约后自动生成 | 与租金账单一并生成 |
| 定金账单 | 租客预定后生成 | 定金账单不可作废,见 7.1.4 |
| 能耗费账单 | 智能表房源自动生成,或人工导入后生成 | 读数异常时先进入能耗费预警(见 7.6);导入见 7.5 |
| 退租/退订结算账单 | 办理退租、退订时生成 | 用于确认应退金额,操作见《合同》 |
| 记账/其他费用账单 | 人工新增 | 合约账单 → 新增账单,见 7.1.2 |
| 历史账单 | 批量导入 | 账单导入 → 普通账单导入,见 7.5 |
| 滞纳金 | 系统对逾期账单自动计算 | 以系统生成明细的形式追加,无需人工录入 |
账单状态怎么看:
账单整体: 未完成 → 已结清 (已作废为终态,可恢复)
费用明细: 未结清 → 部分结清 → 已结清
收支确认: 预计发生 → 实际发生 (确认收付款后转为实际发生)
完成标志:已找到对应房源和客户的目标账单,并确认费用科目、应收或应付金额、已收或已付金额以及当前状态。
注意:本节确认的是「系统中应该收取或支付的金额」。需要确认某笔款项是否已实际收付时,请查看 7.3 的账单流水核对方法。
二、新增账单
签约自动生成之外的费用(如临时记账、其他应收应付),由您人工新增。
操作入口:管理后台(电脑端)→ 财务 → 合约账单 → 新增账单。
操作前提:目标合同或预定已存在;该费用不属于系统自动生成的范围。
操作步骤:
- 在合约账单页面点击「新增账单」,选择关联的合同或预定。
- 录入费用科目、金额、费用周期、应收或应付日期;一张账单可同时录入多条费用科目。
- 核对账单名称、备注和收付款账号信息后保存。
- 返回合约账单列表,按房源或客户查找新账单,核对金额与明细。
完成标志:新增账单出现在合约账单列表中,费用科目、金额和费用周期与录入内容一致。
常见问题处理:新增后发现录入有误,不要重复新增,请按 7.1.4 编辑调整或作废后重新新增,避免同一费用重复计收。
三、账单催收
对逾期未结清的应收账单,您可以向租客发起催收提醒。
操作入口:管理后台(电脑端)→ 财务 → 合约账单 → 选择目标账单 → 催收。
操作前提:目标账单为应收方向且尚未结清;企业已配置消息通知方式(由管理员在设置中维护)。
操作步骤:
- 在合约账单列表切换到「逾期」视图,找到目标账单。
- 单条催收:进入账单详情或在列表操作中选择「催收」,按页面确认后发送。
- 批量催收:勾选多笔逾期账单后使用批量催收入口,一次性向多位租客发送提醒。
- 催收发出后,回到账单列表继续跟进收款;租客付款后按 7.3 在账单流水中确认实际到账。
完成标志:催收提醒已发送;租客付款后对应账单流水审核通过,账单状态更新。
常见问题处理:催收只是提醒,不改变账单金额与状态,也不能替代收款确认;租客表示已付款但账单未结清时,请到「财务 → 账单流水」核对收款记录与审核状态。
四、账单调整、作废与重新生成
账单生成后发现金额、科目或时间有误,可以编辑调整;整张账单不再适用时可以作废;合同内容变化时可重新提交合同,由系统重建账单。先用下表判断该用哪一种。
| 场景 | 处理方式 | 关键限制 |
|---|---|---|
| 金额、科目、费用时间、备注、收付款账号有误 | 编辑账单 | 支持单条修改与跨账单批量修改 |
| 整张账单不再适用 | 作废账单 | 定金账单不可作废;作废需填写原因 |
| 合同条款变化导致账单整体重算 | 重新提交合同 | 原有账单失效,系统按新合同重新生成账单 |
| 作废操作失误 | 恢复账单 | 已作废账单可恢复为有效 |
操作入口:管理后台(电脑端)→ 财务 → 合约账单 → 选择目标账单 → 编辑 / 作废。
操作前提:目标账单已生成且尚未结清;已结清账单请先核对是否需要走退款或调整流程,不要直接改动。
操作步骤:
- 进入「财务 → 合约账单」,找到目标账单,进入「详情」核对当前金额与明细,确认需要调整的内容。
- 调整:点击「编辑」,修改账单名称、费用时间、备注或收付款账号信息;需要改费用时,在明细中修改费用科目、金额或收支方向,保存后生效。
- 作废:点击「作废」,填写作废原因后确认。账单状态变为「已作废」,详情中记录作废人员和作废日期。
- 恢复:在「已作废」视图中找到该账单,执行「恢复」,账单回到有效状态。
- 重新生成:因合同内容变化需要整单重算时,到合同模块编辑合同并重新提交(见《合同》),再回到合约账单核对新账单的金额与期数。
完成标志:调整后的金额、科目、时间与详情一致;作废账单进入「已作废」视图并显示作废原因;重新生成后旧账单不再有效,新账单金额与当前合同条款一致。
注意事项:
- 定金账单不可作废;批量作废时只要其中包含定金账单,整批无法提交,请剔除后重新提交。
- 优惠券抵扣金额在明细中单独记录,调整金额时注意核对「优惠金额」与「优惠券减免」两栏,避免重复减免。
- 滞纳金明细由系统生成,请不要手工录入同类费用,以免重复计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