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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管理

管理后台 · 电脑端适合:运营 / 管理人员约 5 分钟
操作入口管理后台 → 财务 → 发票管理
本页内容
一、开票申请与开具二、开票历史处理与冲红三、开票主体与开票信息四、税率配置【管理员向】
快速操作

我要办理

选择要办理的事项,直接定位到对应操作说明。

发票管理负责发票的开具、跟踪、冲红及开票基础配置。系统支持普通电子发票、专用电子发票、全电发票(普票/专票)等种类,对接电子发票服务商开具。发票提交后请到「开票历史」跟踪状态,不能只看提交成功提示就算办完。

一、开票申请与开具

开票有两个入口:租客在租客端自助申请,或工作人员在后台代客开票,最终都汇入「开票历史」统一跟踪。

操作入口:

  • 租客端:我的 → 发票 → 开票;抬头维护在 我的 → 发票 → 发票抬头。
  • 管理后台:财务 → 发票管理 → 开具发票(发起);→ 开票历史(跟踪处理)。

操作前提:

  • 已完成开票主体、开票信息与税率配置(见 7.7.3、7.7.4)。
  • 租客端开票需选择发票抬头(企业单位或个人/非企业,可维护多个);申请专用发票前需先阅读专票确认书。
  • 仅已支付的账单明细可开票;被禁止开票的费用科目不可开具。

租客端开票步骤:

  1. 进入 我的 → 发票 → 开票,选择合同。
  2. 勾选本次开票的已支付账单明细,核对可开票金额。
  3. 选择发票抬头(无抬头时先在抬头列表新增),核对预览后提交。
  4. 在 我的 → 发票 的记录列表查看进度;申请为「待处理/已拒绝」时按页面提示操作。

管理后台开票步骤:

  1. 进入 财务 → 发票管理 → 开具发票,按页面选项切换租客合同、企业合同、商铺合同或多经合同(无对应业务可跳过)。
  2. 按客户、合同等条件找到记录,点击「开票」,打开合同详情的「开具发票」页签。
  3. 勾选账单明细,核对费用科目、账单金额与可开票金额。
  4. 填写发票种类、抬头类型、发票抬头、税号等购方信息,核对收件人姓名、手机号、邮箱(收票邮箱接收电子发票通知)。
  5. 确认开票主体、税率、开票金额与备注后提交。
  6. 需录入系统外已开具的发票时使用「补录」:补录不走审批、不实际开具,支持蓝票与红票的补录、修改、删除。
图10-5 开具发票页签
图10-5 开具发票页签

完成标志:开票申请已提交并进入开票历史;审批与开票结果按 7.7.2 跟踪。

二、开票历史处理与冲红

操作入口:管理后台(电脑端)→ 财务 → 发票管理 → 开票历史。

申请与开票状态流转:

待处理 → 审批中 → 已通过 → 开票中 → 开票成功
            ↓                  ↓
       已驳回 / 已撤销 / 已作废    开票失败 / 已撤销 / 待认证
审批状态 表示什么 可继续操作
待处理 等待工作人员处理 打开详情处理或拒绝
审批中 正在走审批流程 查看进度;页面显示时可撤销
已驳回 / 已撤销 未进入正常开票 可重新提交或作废
已通过 审批通过,进入开票 查看开票状态与发票明细
已作废 / 已拒绝 申请已结束 查看详情及原因

操作步骤:

  1. 在开票历史中按状态或客户查找申请,打开详情核对申请信息、账单明细、开票金额、审批结果和开票结果。
  2. 开票成功后,详情可见发票号、开票时间、税额及下载地址,可下载发票文件;收票邮箱同步收到电子发票通知。
  3. 开票失败时查看失败原因,按页面显示重新推送,或撤销后重新申请。
  4. 已开具的发票需要冲红时在「开票历史 → 冲红」办理:普票直接冲红;专票需先申请红字信息表,审核通过并二次确认后冲红,冲红原因必填。

完成标志:审批状态为「已通过」、开票状态为「开票成功」;冲红完成后在开票历史中可查看冲红状态。

常见问题处理:看不到撤销、作废或冲红按钮时,请核对当前记录状态、发票类型及账号权限,仅在页面显示对应按钮时操作。

三、开票主体与开票信息

开票主体是开具发票的企业主体资料,开票信息是按部门维护的开票所需信息,两者是正常开票的前提,一般由管理员或有权限的财务人员维护。

操作入口:管理后台(电脑端)→ 财务 → 发票管理 → 开票主体;→ 开票信息。

操作步骤:

  1. 在「开票主体」中新增或维护企业主体信息,核对无误后保存;存在多个开票主体时分别维护。
  2. 在「开票信息」中按部门维护开票信息;开具不动产类发票前,需先在部门开票信息中配置不动产信息。
  3. 维护完成后,到「开具发票」提交一张申请,确认开票主体与税率能正确带出。

完成标志:开票时开票主体可正常选择,发票申请提交后不再因主体或开票信息缺失被拦截。

四、税率配置【管理员向】

税率按开票主体、按费用科目配置,开票时按科目取对应税率。本节为管理员维护项。

操作入口:管理后台(电脑端)→ 财务 → 发票管理 → 税率配置。发票相关的业务决策项另见「设置 → 决策设置」中的发票设置(见《设置》)。

操作前提:开票主体、部门开票信息已建立。

操作步骤:

  1. 进入「财务 → 发票管理 → 税率配置」,选择目标开票主体。
  2. 新增或修改税收配置,按费用科目逐条维护后保存。
  3. 返回列表,核对费用科目、税率与状态是否正常显示。
配置项 说明
费用科目 税率按科目维度配置,开票时按科目取对应税率
计税方式 个人 / 企业
税率 以百分比填写;选择「按 5% 简易征收」时税率必须为 5%
税收分类编码 关联国家税务总局商品编码;不动产类编码需先在部门开票信息中配置不动产信息
优惠政策标识 不使用 / 免税 / 不征税 / 普通零税商品 / 简易征收 / 按 5% 简易征收

完成标志:配置在列表中正常显示;开具发票时按科目取到正确税率。